膜結構項目中鋼結構防腐涂裝設計
I. 鋼結構的防腐涂裝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《工業(yè)建筑防腐蝕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046 、《冷彎型鋼結構技術規(guī)范》GB 50018 和協(xié)會標標準《鋼結構防腐蝕涂裝技術規(guī)程》CECS 343 的規(guī)定。應遵循預防為主、防護結合、安全可靠、經濟合理的原則,并綜合考慮介質環(huán)境的腐蝕性、建筑物的重要性和維護條件等因素,在建筑全壽命經濟分析的基礎上采取長效防腐蝕涂裝措施進行防護c在強腐蝕介質環(huán)境中不宜采用鋼結構,若需采用時,應對其必要性及技術經濟合理性進行論證。
2. 結構的防腐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:
(1) 應根據工作環(huán)境介質的腐蝕性級別與結構的重要性及技術經濟要求,確定合理的防腐蝕設防標準與涂裝方案。除有特殊要求外,不應因考慮銹蝕損傷而加大構件截面厚度。
(2) 腐蝕性介質環(huán)境中鋼結構的布置應符合材料栠中使用的原則,框(排)架或柜架結構宜采用較大的柱距或跨度。
(3) 構件截面宜選用實腹截面或閉口(鋼管)截面;開口薄壁型鋼或薄壁板件截面的構件宜僅用于微腐蝕或輕侵蝕環(huán)境中。
(4) 鋼材截面除銹等級不應低于Sa2 一級,表面涂層應選用合理配套的復合涂層, 即以與基層表面有較好附著力和長效防腐性能的涂料為底漆,有優(yōu)異屏蔽功能的涂料為中間漆,以耐候性能好的涂料為面漆組成的復合涂層。對有特殊要求的環(huán)境條件并有技術經濟論證依據時,可采用金屬熱噴涂與封閉層及涂層組合的長效復合涂層。
(5) 構件及連接節(jié)點的構造應避免易于積塵、積潮并便于涂裝作業(yè)與檢查維護。
(6) 設計文件中應提出結構在使用期間的檢查、維護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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